徐志坤(右)、張華(特約 黃葉華 攝)
10月31日動靜(本凌利生):近日,來自山東的43歲婦女徐志坤及河南周口市的29歲的女子張華,因征婚詐騙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差別判處11年有期徒刑。這兩女在2025年3月至2025年9月時期,刊登虛假征婚廣告,自己做為婚托,騙取錢財56萬多元。
經法院審理查明,2025年3月間,徐志坤、張華商討決意通過刊登虛假征婚廣告騙取錢財。隨后,二人假名鄧超、林明英、陳麗娟先后租用海口市海府路藝苑大廈,省委大院家族樓丁幢501室,大同路華發大廈1419房,瓊州大路明珠苑1021、708、1百家樂作弊程式101B室、1017房等處作為辦公地點,置辦了仙人指路 百家樂小靈通、手機、傳真機等作案工具,并買入鄧超、薛連嬌、馮柳、陳麗瑪、百家樂投注秘訣曾德容、陳麗娟、邢少若、林明英等地位證在工商銀行、農業銀行、建設銀行、郵政積蓄所等各銀行點開設數十個銀行卡和帳戶。之后,徐志坤、張華以臺商遺孀、大富豪之女、姑娘等征婚人的名義,在《三月三》、《民間故事》、《小小說月刊》等各種書刊上刊登虛假征婚廣告,并預留電話,欺騙全國各地的應征者打來電話進行咨詢。當應征者打來電話時,徐志坤、張華便差別以婚介所工作人員、征婚人的地位與應征者通話,對應征者謊稱是政府機關社區服務中央、大型中介公司等中介機構,如應征者有意繼續與征婚人聯系,就提出需交納200元到3000元(人民幣,下同)不等的介紹費,并將所開設的銀行帳戶號碼通過電話或發短信息的方式通知應征者。待確定應征者交納的介紹費匯到鄧超、薛連嬌、馮柳、陳麗瑪、曾德容、陳麗娟、邢少若、林明英等的帳戶和銀行卡上,徐志坤或張華便將她們兩人中一人所攜帶的手機號碼通知應征者,讓其自行聯系。交往聯系時期,徐志坤、張華以送花、生病、有難題等各種借口讓應征者繼續匯錢到所管理的百家樂 體驗金帳戶里,后以各種原百家樂 軟體因斷絕與應征者的聯系。2025年3月至2025年9月時期,徐志坤、張華利用該手段騙取尹某、朱某、周某等被害人共計55297446元。
此外,張華見通過刊登虛假征婚廣告能獲取高額利潤,便萌生了單獨進行詐騙的方法。2025年7月份,張華以其租住的國托大廈B棟2107房作為辦公地點,置辦了小靈通、手機卡、傳真機,以文君、黃汝燕為戶名在各銀行開設銀行帳戶,利用同樣手段共騙取被害人楊某、付某、黃某等人共計人民幣968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