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9日動靜:我們進出自己棲身的小區還要持通行證,辦證每人還要交10元錢,這事也太離譜了。10月9日下午,海口市海甸島海昌路2號怡昌花圃的張先生、符小姐等住戶向本報熱線反應小區物業疑問。

  符小姐通知,國慶前夜,小區物業控制人員突兀在門口貼出告訴,要求租房棲身在小區的人員要在10月15日前,帶上地位證復印件和本人一寸免冠百家樂大小照片2張,到物業控制處解決進出小區的通行證,且制定每人交納手續費10元。只要求租房者解決通行證,業主不用辦,我們與業主一樣交納物業費,憑什麼我們需要持證出入。另有,辦一張小卡片就要收10元,收費也太高了。符小姐說。

  9日下午5時,來到怡昌花圃采訪。在小區門口的柱子上,果然看到物業控制處貼出的那張辦證告訴。

  就此采訪了怡昌花圃小區業委會常務秘書長張侃,他說:解決通行證并收取10元手續費的事,我們知道,但這是物業公司片面行為,與業委會無關。

  小區物業控百家樂必勝專家制處主任林向陽稱,怡昌花圃七成以上的住戶都是外來的租房戶,人員結構對照復雜,轄區派出所和居委會現場百家樂都要求他們加強對小區的治安控制,他們才想出這個對外來租房戶實行通行證的控制百家樂 外掛下載設法,至于收費是百家樂教學分享否合乎邏輯,他們沒有想過,只想著把小區控制好,讓近千人的小區有個安全、和平的生活環境。

  邊圓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君以為,物業部分要求租房者解決通行證做法不適當,假如租房者沒辦小區通行證,是不是就不能出入小區?保鑣因此攔截或不讓租房戶進出,就涉嫌限制人身自由。另有,將住宅的採用者和住宅所有者分辨開來不適合,無論是住宅的所有者,還是採用者,只要交納了物業控制費,就享有同樣被服務的權利。還有,物業公司向住戶收取10元辦證費,是否經物價部分審批?否則就屬于亂收費范疇。 (報料人:符小姐)